史海勾沉丨抗美援朝时期的张澜
【字体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关键词:抗美援朝 , 保卫和平 ,

.

.?
经典永流传听我给您讲
本期讲解员:苏姜越

抗美援朝是20世纪50年代初爆发的朝鲜战争的一部分,仅指中国人民志愿军参战的阶段。整个战争过程前后发起五次战役,国庆期间热映的电影《长津湖》则以第二次战役中的长津湖战役为背景,讲述了中国人民志愿军第9兵团某部穿插七连参加长津湖战役的过程,展现了人民军队炽烈的爱国情怀、对党和人民的无比忠诚,生动诠释了伟大的抗美援朝精神。

抗美援朝期间,时任中国民主同盟主席的张澜在整个战争中带领民盟及家人积极支持抗美援朝,做好后方支援工作。

1950年6月朝鲜内战爆发,美帝国主义悍然出兵干涉,战火即将烧到鸭绿江边,中共中央毅然决定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中共中央在计议之初,毛泽东曾分别征求张澜和梁漱溟对此事的意见,他们认为新中国刚刚建立,百废待兴,对卷入朝鲜战争直接与美国打仗,都不太赞同,并对为此增加的国力负担和造成的后果颇表担忧。后来,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告诉他们说:“中共中央考虑再三,作出决策,不出兵不成。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全国总动员。”对此,张澜虽仍有担心,但表示此事中央既已决定,自当一致拥护,恪守民主集中制的精神。

1950年11月,张澜在中国民主同盟一届六中全会讲话。
1950年11月 4日,中国共产党与民盟等各民主党派发表联合宣言:誓以全力“拥护全国人民在志愿基础上,为着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神圣任务而奋斗”。


1950年11月21日,民盟在北京举行一届六中全会,动员全盟积极参加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争取反侵略斗争的胜利。图为民盟陕西省委秘书长李子健在会上汇报陕西开展抗美援朝运动的情况。右侧右起周新民、张澜、胡愈之、沈钧儒。



1951年6月,民盟中央成立抗美援朝爱国武器捐献委员会,扩大和推动民盟捐献运动。预订认捐15亿元(以当时币制计),经过一年多努力,全盟捐献超过34亿元。图为民盟总部捐献簿。

此后,张澜或发表演讲,或撰写文章,对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斗争极力支持,并谴责美帝国主义的侵略行径。同年8月1日,张澜在“八一”建军节反对美国侵略台湾朝鲜示威大会上发表演讲,对美帝国主义对朝鲜和我国台湾的侵略行径提出了严重抗议,并警告美国总统杜鲁门“应担负这种侵略行为的一切责任”。11月4日,张澜率民盟和各民主党派发表联合宣言,全力拥护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神圣任务。1950年11月,张澜在中国民主同盟一届六中全会开幕式上讲到:“我们民盟要拿出一切的力量,积极的参加行动,争取这个神圣斗争的胜利!要在这次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运动中,能够对充实后方支援前线多尽一些力量,多起一些作用。”志愿军在前线英勇杀敌、浴血奋战,但是武器不如人,还是小米加步枪的水平。当时我们国家才刚刚解放,国家经济还十分困难,党动员全国人民捐款购买飞机大炮。1951年6月张澜号召民盟成立“抗美援朝爱国武器捐献委员会”,全盟认购数为15亿元,由于民盟盟员个个奋勇争先,爱国不落人后,很快就捐了34亿元,大大超过了原定计划的一倍以上。张澜高兴极了,把自己的工资留一小部分作为家用外,其余的倾囊捐了两千万元,夫人刘慧徵也拿出保存了几十年的一支金手镯作捐献,并说:“我也要保家卫国”。


图为板门店谈判现场,中韩双方代表签订协议,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而板门店也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纪念场所。

1952年3月5日,张澜发表谈话,痛斥美帝国主义在朝鲜进行细菌战的罪行。5月7日,他又发表《细菌战犯定将受到正义的裁判》一文,谴责美帝国主义的暴行。1952年12月16日,张澜发表谈话,拥护中国政府关于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正义主张,抗议联合国通过《关于朝鲜问题的决议》,号召民盟盟员和全国人民一道坚持抗美援朝的正义斗争。1953年3月30日周恩来发表关于朝鲜停战谈判问题的声明,就停战后战俘释放遣返等问题阐明中国立场。4月3日,张澜发表谈话,称周恩来提出的建议“完全以1949 年《日内瓦公约》第118条规定的停战后战俘即予释放并遣返的精神为基础”,是解决战俘问题分歧的“最公平合理的”方案,“完全符合朝鲜战争双方人民的切身利益,同时更符合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和平愿望”。7月,战争双方在板门店签订《朝鲜停战协定》,从此抗美援朝胜利结束。同月28日,张澜就朝鲜停战协定签字发表书面谈话,称这是中国和朝鲜人民反对侵略保卫和平的伟大胜利,也是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为争取和平而斗争的一次伟大胜利。


“抗美援朝战争伟大胜利,是中国人民站起来后屹立于世界东方的宣言书,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重要里程碑,对中国和世界而言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文字整理丨阳琼 部分内容来自《张澜评传》
排版丨

详情点击 》》》


1页    共1

发表日期: 2021/10/10    来源: 张澜纪念馆编辑部

[推荐给我的朋友] [关闭窗口]

工信部网站备案:蜀ICP备2021003115号-1
公安备案号:51130202000361
中物时代(北京)传媒文化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