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函教育厅据本校前毕业生陈维治 呈称服务与条例相符请饬筹考察旅费
【字体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关键词:

迳启者:

案据本校毕业生陈维治呈称“呈为恳请转咨,教所准予派赴国内外考察教育事,窃维治于民国九年云云,此呈”等情据此。查教育方法既日益革新,个人教学能力自不能不力图改进。该生毕业后继续在一校服务至五年以上,核与考察条例相符。兹据兹情相应,函请贵所令饬该县教育局查照办理,以宏造诣,实为公便。此致 四川教育厅。

相关文章


1页    共1

发表日期: 1926年4月14日    来源: 党跃武,《张澜与四川大学》,四川大学出版社,2013年6月,第157页。)

[推荐给我的朋友] [关闭窗口]

工信部网站备案:蜀ICP备2021003115号-1
公安备案号:51130202000361
中物时代(北京)传媒文化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