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刘雨农等呈请收回刘家祠主权事致成都市政府的公函
张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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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刘家祠 , 成都市政府 , 刘雨农 , 收回 , 主权 ,

案准贵府三十三年二月十七日地行字第二七O号公函,为据市民刘雨农等呈请确定刘家祠主权收回自管以重湮祀一案,后开相应检同原副呈函请查照见复,以凭办理等由,附原副呈一件。准此,查此案前于民国二十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准成都市政府公函,以据市民刘德胜即克武等暨刘尔德、刘尔福等先后请求酌中处理。除刘家祠后面房屋投标竞卖外,所有东大街祠前铺面及前门至祖堂全部拨交慈惠堂接管,以保祭祀而济慈善,请为查照办理等由。当经本堂监察传见,吾等前往刘家祠,会同市府所派委员徐汝修暨该祠首人刘尔福偕族众十余人,以及本街团保陈春帆、刘明盛等,逐一接收。按照市府第二科绘发图式划清界限,栽立界石,并由刘尔福等将各佃细约全数交出,召集各佃另行投佃,完清一切手续。刘氏祠春秋二祭即由本堂代为办理,同时并由市府牌告处理办法,暨川陕边防军总指挥部成都警备部严令查禁盘踞,以杜纷扰。所有接收刘家祠及更名为种善里,以示除旧布新、产权永定。各情形节经本堂于民二十二年函陈四川省政府,请予立案,并分函成都市政府、成都地方法院、华阳县政府备查各在案。是刘家祠由政府依法处理,拨交本堂管业,时逾十年,主权早已确定。准函前由,相应抄同市府公函及来往有关文件,函请查照办理。仍希见复为荷。

此致

成都市政府

理事长张澜

副理事长徐深甫

1页    共1

发表日期: 1944年2月25日    来源: 《百年慈善机构成都慈惠堂—档案资料汇编》,成都档案馆、成都大学合编,第1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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