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成高师毕业生书
张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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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绍龄先生暨高师毕业生列列先生足下,

昨接大函,嘱鄙人限期将成大学生迁出皇城高师分办,并须于本月内发出高师招生广告。所持理由,多乖事实。

查傅前校长于十三年六月呈请教育部,拟将国立成都高等师范学校改组大学,先招十一系预科二年之学生。旋奉教育部指令,谓办法及招生简章,尚无不合,应准照行。则是高师经此次之改组招生,而其实质已蜕化而为大学矣。十四年六月八日,傅前校长复呈报教育部,将国立成都高等师范学校改组之大学,正名为国立成都大学。高师之名义,亦因是而濒于消灭。故是年七月,高师学生会议决案,仅云,在国立成都高等师范学校未结束以前,仍保存国立成都高等师范学校名义。高师教职员会议决案,亦仅云高师学生未毕业者尚有两年级,在高师学生未尽毕业以前,高师名义仍应保存。当时所请求保存者仅属于高师名义,夫固知其事实之已成而不能变更也。国立成都高等师范学校之改组大学,已历两年矣。高师之停止招生,亦已历两年矣。实质早经蜕化,何从分办。名义已将消灭,何据招生。诸先生不力争于傅校长十三年改组大学之时,而责望鄙人于事历两年之今日,毋乃借其太迟耶。鄙人对于高师学校,固极欲为之尽力。前此报载与记者问答之言,苟以纯粹为四川教育之心理观之,当不能谓为甚谬。今则以格于前案之故,不能轻有所变更。事与愿违,殊增怅怅。所嘱高师分办招生之举,实与历年成案不合。特恐局外未明事实案由真相,故敬为诸先生覼缕陈之。

专肃奉复。顺颂台安。

张澜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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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1926年6月3日    来源: 《国民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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