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孔祥熙饬令火柴专卖公司许可承销自制火柴的呈
张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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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承销 , 自制 , 公司 , 本堂 , 火柴 ,

窃慈惠堂经费自本年二月份曾预算支出概数全年为二百八十九万余元,当时除本堂原有收人及钧部补助年款四十八万元,四川省政府补助年款七万八千元外,尚差一百二十余万元。殊物价逐日增涨,贫民受生活压追,弃婴日多,孤老无依者亦日众,本堂之育婴堂、养老院收容人数因而大量增加。而考查物价,即以米一宗而论,二月份每双市斗其价尚不足一百元,而七月则涨至五百数十元矣,他物亦高涨至数倍或十数倍不等。故以七月份支出概数预算,至本年十二月底,相差之数当在二百八十万元以上。虽钧部复准每月增加补助三万元,仍属相差甚巨。既不能在火柴专卖利益项下请求补助,其他又无大宗收人,不得已只有将本堂培根火柴厂制造之火柴,自行承销。所有专卖利益全数照缴,仅以销商所得利润作为本堂善款之挹注。在公家收入无丝毫之损,在本堂则开支有着,勉可维持进行。七月间曾商得火柴专卖公司成都办事处同意,先后提二百余箱自行承销,得以填补差欠。八月初火柴专卖川康分公司成立,经理闵文蔚对于本堂培根厂制造之火柴则限制只能自行承销少数。本堂依据川康区火柴制造厂运储销地火柴暂行办法第二条,火柴制造厂经向火柴专卖公司申请许可,兼为火柴承销商之规定,以为火柴制造厂兼为承销商并无不得超过若干之限制。迭函该分公司请其准许培根厂所制火柴自行承销百分之八十以上,以维助本堂慈善事业。并先后派本堂常务理事及事务主任数人,往与该经理闵文蔚接洽。殊该经理执意以为本堂培根厂制造之火柴必须以半数以上提交他商承销,并将早经请发之火柴凭证,延不予发,以为挟制。查承销商所得利益实优于制造厂,该分公司经理闵文蔚必欲以本堂培根厂所制之火柴半数以上提交他商承销,厚于以营利为目的之商人而扼制此四川最大、目前最要之社会救济事业之慈惠堂,不使其多得承销利益以用于慈善,殊不可解。当此生活高涨,经费不敷,舍将本堂培根厂制造之火柴自行承销以维现状外别无办法,特恳钧部令饬火柴专卖公司,准本堂培根火柴厂制造之火柴自行承销百分之八十以上,俾得藉其利益维持进行。特此呈请,察核示遵。??

谨呈

财政部兼部长孔

理事长张澜

副理事长徐深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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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1943年9月11日    来源: 《百年慈善机构成都慈惠堂—档案资料汇编》,成都档案馆成都大学合编,第521—5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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