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会上的发言
今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要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宪法草案,并加以公布,我感到无限兴奋。
中国人民要求立宪行宪已经有五六十年了。但是从来不曾有过真正民主的宪法。从满清到国民党反动政府,所谓宪法,都是由少数人钦定的,只是为了巩固反动政权,维护少数人利益,和大多数人民毫不相干。只有现在我们的宪法草案,才是真正按照国家的需要,保证人民应享受的权利来制定的,是符合中国当前实际情况和全国人民共同愿望的。这个宪法将要保证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和平的道路,逐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宪法颁布以后,将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彻底实施,使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永远成为统一、富强、繁荣的大国。这就是我国人民多年来流血奋斗所寻求的目的,而由于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英明正确的领导,就要如愿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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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1954年6月14日  
来源:
原载《人民日报》195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