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慰使是四川辛亥革命时期成都独立后,由大汉四川军政府都督特任并派往四川所辖五道的官员,时称“五道宣慰使”。张澜由于在保路运动中的突出表现,于1911年12月受命由军政府参赞职上转任川北道宣慰使。
1911年5月,清内阁将川汉、粵汉等铁道干路全部“收归国有”并“定为政策”,同时又与美、英、德、法四国银行团签订了“借款合同”,把这两条铁路干线的修筑权交给了列强。随即,全川爆发了声势浩大的保路运动,各种社会矛盾迅速激化。9月7日“成都血案”发生后,同盟会员遂组织保路同志军走上武装反清的道路。9月25日,吴玉章、王天杰等人在荣县宣布独立,建立起了当时全国最早的一个县级革命政权。11月21日,广安蜀北军政府宣布建立。22日,重庆蜀军政府宣布成立。25日,川南军政府在泸州成立。11月27日,成都宣告大汉四川军政府成立。12月8日,尹昌衡率兵平定成都兵变,9日重建四川军政府。
在这期间,四川各县亦纷纷独立,地方秩序较为混乱。张培爵回忆道:“重庆独立之交,成都反正之后,全省蠢动,几陷于无政府之状态;陇无耕夫,市有暴客;兵尽为将,匪流为兵;强黠者窃县以自封,宵小者据乡而思逞;公款则罗掘一空,私产亦诛(株)求无厌;一县而有多数都督之称,一乡而有多数总统之号;城与镇交哄,郡与县相角。四川此时,盖糜烂极矣!”[1]
当时,成都军政府与重庆蜀军政府为了“察吏安民,绥靖地方”,将政治纳入轨道,尽快恢复四川的社会秩序,分别派出宣慰使和安抚使前往各地。据熊克武等人在《辛亥革命纪事》中回忆,成都大汉军政府成立后,“以军兴后地方多扰,议设五道宣慰使以察吏治,至是乃以颜缉祜宣慰川西,张澜宣慰川北,上川南则陈希曾,下川南则李德芳,川边则黄籀青。惟川东为蜀军政府辖境(蜀军政府所派名‘安抚使’张颐),其后,川北、川南宣慰所至皆与蜀军政府宣慰使相遇,画疆而治,不能编(遍)循全境也。”[2]1912年3月11日,成都、重庆两军政府合并,6月10号重庆镇抚府撤废,其后黄金鳌为川东宣慰使。
为规范宣慰使的职责,成都大汉四川军政府还颁布了“宣慰使职任章程”十一条:
第一条本军政府因新旧更代,特就四川各道分设宣慰各使,察吏安民,绥靖地方。
第二条四川所辖五道,每道设宣慰使、宣慰副使各一员,皆由都督特任。
第三条宣慰事宜以左列各项为限:
一、地方官能否称职,均应加具考语,详请军政府分别黜陟。
二、地方官民如有冤抑未平者,应予力为伸雪
三、地方人民如有流离失所者,应即协商,该地官绅设法救济。
四、地方官民有因此次遇难者,应将姓名、住址、年贯调查确实,详报军政府分别旌恤。
五、地方人民对于此次独立又未明了者,应会同该地士绅详为解释。
六、地方中如有对于人民扰害安宁者,应饬知地方官从严惩办。如尚不能制止时,宣慰使得以兵力助之。
七、地方团练如有未经成立者,应饬知地方官会同该地绅商即时举办。
八、宣慰使于宣慰地方,应纳指地丁、钱粮、津贴、捐输、税契及油、酒、糖、肉等捐,须会同财政部所派委员查明确数,将已收者立令报解,未收者饬令地方官及经征委员设法催收。
第四条各道宣慰使,均由都督酌派重兵随行,以资调遣。
第五条宣慰使有节制及指挥军队之权,如遇有紧要事件,并得调遣驻扎本道各军。
第六条军政府从前所派各地讲演、安抚、宣慰各员,均归宣慰使节制,以一事权。
第七条宣慰使对于宣慰事宜所有应须人员,得自行酌用,随时详报军政府存案。
第八条宣慰使于所在地方,遇有急迫事件发生时,得便宜从事,并将办理情形迅速详报。
第九条宣慰使除起程时应须公费由军政府酌予发给外,其中途费用得就所在地方应解款内作正开支,事竣造册详报核销,但不得稍有浮冒。
第十条宣慰使如确有罔法受贿等情,地方人民得向军政府举发。
第十一条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得以军政府令随时增定。[3]
1911年底,张澜在成都兵变平息后以川北宣慰使职回到南充。当时川北兵荒马乱,盗匪横行,社会秩序混乱,人心浮动。张澜首先组成三百多人的护卫营,随后在保宁(治今阆中)、潼川(治今三台)、顺庆(治今南充)三府所属各县行使巡察,并采取一系列措施稳定社会,改良政治。当时,顺庆府内广安还存在蜀北军政府。为使川北尽快统一,张澜遂与蜀北军政府都督张观风会晤。张观风鉴于“全川既已趋于统一,推翻清王朝之目的亦已达到,乃允撤销军政府。”张澜对其官兵拨给库银四万两资遣回家,使之归农,且发给“勋章状”,以纪念他们对辛亥革命所做出的贡献。同时,张澜又收容整编或资遣进入川北的流散溃兵,安置了保路同志军;召集纯正青年,设立川北团练传习所,以此作为维持地方秩序的武装力量。在这期间,他还不计风险,诛除了当时横行川北二十余县的袍哥二杆旗大爷冉射平,处决了一批为非作歹的恶霸。据《苍溪县志》记载,“清宣统末,四川铁路风潮起,武昌首义,国体变更,影响所及,苍溪全境人心骚然。时川北宣慰使驻阆中,派兵至县,四处镇慑,由是豪恶土匪相率敛迹,遂循正轨,趋向共和”[5]。川北地方秩序逐渐恢复正常。1942年,张澜在其《自传》中回忆当时的情况说,“川省独立后,成都兵变,人心浮动,乱将蔓延,乃任川北宣慰使,惩奸恶,制哥老,以遏乱萌。其时地方自卫,只有刀矛火枪,复遣散巡防军五百余人,以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