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三="" 成都大学会议决议 成都大学评议会决议
张澜
一、议决即以拟之本校组织大纲草案作为向国民政府立案之准备。
二、议决请熊晓岩、吴君毅两先生负责订正上项新拟之组织大纲。
三、议决下雪年之本科一年级应设系数,由教务会议拟定交本会议决。
四、议决本校体育专修科,自下学年起,即改为体育系,四年修业期满,即由本校给与体育系毕业证书。
五、议决本校放假日,除例假外,后列各目,均放假一日:1、国庆日(双十节);2、孔子诞日;3、中山忌日纪念(阳历3月12)
;4、春夏秋冬四节日;5、本校成立纪念日(6月8日)
六、议决本校学期划分时间,自本年9月11号至次年1月31号为第一学期;自本年2月22号至6月30号为第二学期。
七、议决请宋懋欧先生负责起草聘任委员会及财务委员会章程。
八、议决请向仙桥先生作本校校歌。
九、议决由教务处拟定各学系主任办事细则。
十、议决下星期六午后一时再开评议会。
以上十案一一通过后,时已午后四时许,即行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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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1927年5月14日  
来源:
1927年5月16日,成都大学校报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