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澜与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
伍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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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第一届国会 , 众议员 , 宪政 ,

1911年,张澜等人领导的四川保路运动,是四川全民参与的革命运动,它给清政府致命一击,恐慌中的清政府在匆忙中,抽调武昌新军前来镇压,武昌空虚。10月10日,武昌的革命军发动起义,全国响应,不久,清政府土崩瓦解,有着数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终于寿终正寝。
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正式成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象征和革命成果—临时参议院、《临时约法》得以诞生,袁世凯成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模仿西方政治制度,召开国会,成立两院,制定宪法,选举大总统,成为中华民国建立后的首件大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临时参议院成立十个月内举行国会选举,于是临时参议院积极筹备,并在1912 年8 月通过了《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参议院议员选举法》、《众议院议员选举法》等国会选举法规,然后依据国会选举法规登记选民、进行国会大选。法规规定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在宪法制定之前,两院共同行使临时参议院职权,国会对各种议案的决定须经两院同意才能成立。
参议院定额274名,由各省议会或其他选举团体选举产生。其中由各省议会选出者每省10名,由蒙古选举会选出27名,西藏选举会选10名,青海选举会选3名,华侨选举会选6名,中央学会(拟议由教育部负责成立的知识分子团体)选出者8名。参议员选举资格是:有中华民国国籍的男子、年满25岁、省议会议员或选举会成员(蒙、藏、青地区须通晓汉语者)、年纳直接税2元以上或有价值500元以上不动产(蒙、藏、青以动产计算),小学以上毕业或有与小学以上毕业的相当资格者。众议院定额596名,各省每80万人选议员1名。四川有名额35人。众议员选举资格为:有中华民国籍的男子、年满21岁以上、在选举区住满2年以上、年纳直接税2元以上或有价值500元以上不动产(蒙、藏、青以动产计算)、小学以上毕业或有与小学以上毕业的相当资格者。众议院采取复选制,即先由选民在初选区选出初选当选人,再由初选当选人选出众议员。初选以县为选举区,由选举人投票选出多于该省名额50倍的初选当选人。复选区合若干初选区组成,每省不超过8区。第一届国会选举从 1912 年 12 月正式开始到 1913 年3月结束,历时约 4 个月。全国参加投票选举者有4293.3992 万人,占全国总人口(1912 年 12 月估计为 40680 余万人)的 10.5%,平均 10 人中有一名选民。选举结果,两院合计议员总数 870 名(众议员 596 名,参议员 274名),其中,国民党392名(众议员269名,参议员 123名)、占45.1%;共和党 175名。点20%:统一党24名,占2.8%:民主党24名,占2.8%:跨党者 185名,占21.2%:无党派70名,占8%。12月,张澜以其正直、敢言在四川省南充县初选区被选为初选当选人,随后在川北复选区张澜被川北28县初选当选人选为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众议员。2月10日,《时报》公布四川省民主党国会议员当选名单,计萧湘、蒲殿俊、张澜、王柯、黄璋、江搘、李文熙等。

3月19日 ,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发布大总统令“民国二年一月十日,本大总统业经按照约法发布国会召集令,所有当选之参议院众议院议员均限于三月以内齐聚北京。查国会组织法载民国议会之开会两院同时行之等语,兹定于中华民国二年四月八日行民国议会开会礼。

3月下旬 ,张澜携长子与蒲殿俊、罗纶等国会议员赴京出席第一届国会。
1913年4月8日,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开幕典礼在北京新落成的众议院议场(今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举行。
  这天风和日暖,街市悬国旗,自上午9时起,张澜等议员们身着特制礼服陆续齐集会场,其中,有参议员一百七十九人,众议员五百零三人。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皆列席,其他内外观礼代表千余人。
  11时,筹备国会事务局委员顾鳌宣布典礼开始,拱卫军鸣礼炮108响以致敬。筹备国会事务局委员长施愚报告国会召集经过,并公推议员中年事最高的云南参议员杨琼为临时主席。杨就席后,委托林长民代读开会词,继请袁世凯特派代表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登台致贺。
梁代袁致词说:“我中华民国第一次国会正式成立,此实四千余年历史上莫大之光荣,四万万人亿万年之幸福。世凯亦国民一分子,当与诸君子同深庆幸,”并高呼“中华民国万岁!民国国会万岁!”
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在北京正式成立,是依据《临时约法》的规定和精神成立的,并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在此之前已经选出参议员 274 名及众议员 596名。成立当天临时参议院依约法规定宣告解散。国会的成立是人势所趋民心所向的。
国会的职权与临时参议院基本相同(按《国会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民国宪法未定以前《临时宪法》所定参议院之职权为民国议会之职权),但因它是参议院和众议院两会组成,故国会职权有的是由两院分别行使,有的是由两院共同行使。两院分别行使的职权包括:向政府提出建议权质问,查办官吏纳贿,违法的请求,政府咨询的答复,人民请愿的受理,逮捕议员的许可,院内法规的制定,等等。两院共同行使的职权包括:宪法制定,选举总统,法律案的议决,预算,决算的议决,税法与度量衡法及币制的议决,公债与其他国库负担契约的议决,大总统弹劾案,内阁和国务员的弹劾案,对大总统任命国务员,大使,公使及宣战,媾和,缔结条约,宣布大赦令等事项的同意权随着国会的开幕,国民、共和、民主、统一四大政党以国民党为一方,共和、民主、统一三党为另一方,为选举参众两院议长、副议长展开了激烈的竞争。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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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2021年10月1日    来源: 张澜文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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