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辛亥保路运动的中坚人物张澜
廖友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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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1年(清宣统三年)震惊中外的四川保路运动,在中国近代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在这次伟大的斗争中,一直英勇战斗,临危不惧,抗争到底的发动者当是张澜,他无愧是保路运动的中坚人物。
    当选副会长
    前清四川总督锡良在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奏请自设川汉铁路公司,“以辟利源而保主权”。公司制订的章程明确规定“先集华商股本自办”,从而有力地遏制了英、法、德、美等帝国主义抢夺四川筑路权的侵略野心。修筑川汉铁路的经费,主要筹自川鄂等省人民的丁粮附加税款。既是人民出钱,路权应归属人民,应由人民来办,出了款的都应是股东。全川各县推选股东代表,来成都举行代表大会,建立川汉铁路公司。铁路工程,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起,开始动工。当时满清政府想借外债,设立了邮传部(尚书是盛宣怀)。但借外债必须有抵押。满清政府借口人民管不好路款,办不好路政,应由政府办,也就是把铁路和股款收归“国有”,实际是用川汉铁路来抵借外债。宣统三年四月十一日(1911年5月9日)清帝下了一道“铁路干路均归国有,定为政策”的所谓上谕,同时,由度支部、邮传部同英、法、德、美四国银行签订了借外债的合同。九天后,清帝又任命端方为督办粤汉、川汉铁路大臣,强力推行其卖国政策。
    当时,各省成立咨议局,由各县选议员组成,参与国家政事。四川咨议局是宣统元年(1909年)九月初一日正式成立的,蒲殿俊和肖湘、罗纶当选正副议长。当清政府宣布决定把川汉铁路收归官办后,四川股东代表激烈反对,由咨议局出面发动了保路斗争。宣统三年五月二十一日(1911年6月17日),川汉铁路股东代表临时会议在成都召开,成立了“四川保路同志会”,由蒲殿俊、罗纶为正副会长,奋斗目标是“破约保路”。各州、县及成都各界纷纷响应,成立了保路同志分会(或协会)。同盟会员和进步人士及社会哥老多加入同志会,运动发展很快,和群众反清反帝的爱国运动逐渐配合联系起来。同时各县股东也推选代表,集中到成都,准备召开特别股东会议。南充推出代表五人,张澜是代表之一,他早已在这年春天就来到了成都。
    在宣统三年闰六月十一日(1911年8月5日)第一次特别股东会开会之前,代表们先酝酿股东会正副会长的人选,并各抒己见,谈了对新任川督赵尔丰的看法,和争路与收路国有政策的合法与违法的问题。张澜说:“赵制台不比王护院宽厚,何况那些腐败官吏在中间作祟,但是我们有七千万四川同胞作后盾,不用怕”,他又说:“不管赵季和(赵尔丰的别号)怎样,我们速开股东会,请他亲临会场,看看四川是不是也真有民气。而后,再根据法律,说明争路原是奉行先朝德宗皇帝诏旨,并未违反国家法律。倒是现在把铁路收归国有政策,不先交由资政院和咨议局议决,才是违背法律、破坏法律的行为,这样的诏旨,我们宁死不遵从。”
  接着,代表们酝酿正副会长人选:
  蒲殿俊说:“副会长,请表方担任,他最合适。”
  张澜说:“莫找我,难道不知道我向来口吃,说话结巴。”
    蒲殿俊说:“此副会长责任重大,差不多的人不能胜任,要有才能,又要有气魄,要不畏难,说话口吃在其次。”
    罗纶说:“表方不是不会演讲,也长于辩论,说话口吃是次要之事。”
    其他代表都同意蒲、罗的提议,由颜楷和张澜作为副会长候选人,最后经股东代表大会通过。
    三批赵尔丰
    就在川汉铁路第一次特别股东会召开及其前后,张澜曾三批赵尔丰。
    宣统三年闰六月初四日(1911年7月29日),川汉铁路公司开会,欢迎赵尔丰就任川督。会众的发言,多数是请他代表四川人民争路。赵尔丰说:“必代川人尽能尽之力,倘有棘手之处,仍望大家来讨论,我不敢不努力,大家也不要太急躁。”张澜发言说:“川人争路,奉先朝诏旨,并未违法。无视民气,乃故为瞽盲耳!”并就藩台尹良单独迎赵到雅州私语责难说:“希望大帅不要以先入为主”。
    这件事在赵尔丰的督署里反映很强烈。亲见亲闻的周善培回忆说:第二天,司道上督院,特别是那位藩台尹良气愤愤地说:“昨天铁路公司很多激烈埋怨朝廷的话,大帅才到任,张澜就把大帅责备一番,尤其荒唐。”赵尔丰说:“清廷这回举动,未免太快一点,无怪四川人埋怨,总督代表政府,自然该替政府受埋怨。张澜责备政府,不见得是责备我。”话虽如此,赵尔丰却把张澜牢记在心了。
    宣统三年闰六月十一日(1911年8月5日),在川汉铁路公司召开的第一次特别股东大会上,赵尔丰以“总督部堂”的身份作“训词”说:“四川人负担重,又太穷,要一口气筹足七千万两路款银子,极不容易。如果筹集不起,已筹集的款子转瞬用光,后将何以为继?”接着他还说:“朝廷深思熟虑后,一则为减少川民负担,二则不欲铁路工程因款绌停顿,所以才有向外人借款筑路之举。至于国有民有一层,在我看来,并无轩轾,用不着争。所以,我意对盛大臣签订借外款条约,研究之可也,倒不必一定破之废之,因破约废约,不仅关乎国家外交信誉,势难办到;即使如愿以偿,而这笔修路巨款,又从何而来?吾川业已民穷财尽,岂忍再来敲骨吸髓?”最后,他总结式地说:“万一这条铁路朝廷真个谕允,仍归川人自修,我看对川人倒不利。何也?筹款太难!如今之计,徒喊保路废约,未免不智,重要之点,在于筹款。有钱修路,路自可保,不言废约,而约自废。”
    张澜迅速予以驳斥。他说:“适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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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来源: 原载成都市政协文史委编:《辛亥四川风雷》第一版,成都出版社,成都,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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