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张澜崇义的思想
张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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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儒家 , 墨子 , 仁爱 , 说仁说义 ,

张澜是一位伟大的民主革命家、政治家、思想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兼爱天下,严以正己,是张澜终生一以贯之的准则。从“仁爱”的博大精神出发,张澜运用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批判地吸收了儒墨两家关于义的学说的精粹部分,在法制、政治、道德、经济等方面给予了全新的阐释和全新的宏扬。

    张澜说:“仁者,禀于天而体之人者也。”<1>“仁为天理万善之长也。”<2>仁是秉承天地万善的大德在人心的具体体现,要实现仁,必须经过义的途径;不经过义的途径,就不能达到仁的境界:“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3>《中庸》指出:“义者,宜也。”朱熹注云:“宜者,分别事理,各有所宜也。”<4>将义解释成只在具体事理上求合适,是十分错误的。义,就是“事之宜”,就是以天理的仁德之心来衡准万事万物,求其恰当,无一毫超过,也无一毫不及。如果舍去仁德,只在具体的事上求合适,那么就没有衡量事物的标准,也就没有根据事物变化而作出灵活处置的依凭。就会奸狡并生,人心惑乱,社会风气大败。
    《礼记•礼运》篇说:“义者,艺之分,仁之节也。”“仁者,义之本也。”唐•孔颖达疏云:“此明仁须义也。义者,裁断合宜也。艺,才也;仁,施也。人有才能,又有仁施,若非义裁断,则过失。故用义乃得分节也。此唯明仁须义。而云才者,因明一切皆须义断。”<5>“义至断割,能服于人,故得义者强。”<6>义如果不本之于仁,裁断就没有慈爱之心,用现代语言来说,就是缺少人性化。仁如果没有义来衡度,就会宽柔得漫漶无边,社会就无纲纪。因此,义本之于仁,仁节之以义,就会刚柔相济,张弛有度。儒家从伦理的层面上,认识到了仁和义的辩证关系,将义定义为人与人之间相处的适宜的准则。由于人与人之间道德水准不一致,思想意识有差异,自觉遵守准则的行为也就有高有低,因此为了维护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正常发展,社会和谐,必须要有共同准则强制人们执行。于是,张澜就将儒家伦理上的义强化到了法制的层面上:“顾行之宜不宜,必由内心加以裁断,而裁断得宜处,即为当然之法度,而不可易者。”<7>本来,在早期的儒家那里,义也含有法制的意思。在古时仪字写作义,《说文》:“仪,度也。”清•段玉裁注云:“度,法制也。”<8> “师职曰:古书仪但为义。今时所谓义,古书为之宜。”<9>《礼记•表记》说:“义者,天下之制也。”唐•孔颖达疏云:“义,宜也。制谓裁断,即使物各得其宜,是能裁断于事也。”<10>用近代的法学观念来看,儒家的这种义实质上只是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自然法则,其规范人的行为的作用更多的还是体现在伦理的层面上。张澜对此也是予以充分赞赏和肯定的:“制谓以本乎天理之法度,而裁断于事,使物各得其宜也。”<11>但张澜并未止于此点,而是将义提高到政治法的层面,是国家作为调和所有人的利益关系的工具,是强制所有人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也就是说义除了道德的观念外,更多体现的是法律的约束力。那么,不分阶级,不分政党,不分领导者被领导者,不分有产者无产者,总之,所有的人,“当于法度则为之,不当于法度则不为。一言语,一举止,皆加之以裁断而不敢有丝毫之苟。”<12>义(在这里是法律用语)是天地间的严凝之气,铁面无私,在它面前“人人平等”,谁也不得徇情枉之。因此,执法的人必须做到:一“克己”,即克制自己私欲,明辨是非;二“复礼”,即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断案无偏颇。这样才能建立一个法制社会,社会才有和谐的基石。
    世事纷繁复杂,而又流动变迁不居。面对各种不同的世态必须采取不同的策略,即“权”,也就是“权变”。但必须要达到“仁熟而后义精”<13>才能通达“权变”。事无定形,却有定理。这定理就是仁的境界,义的标准。拘泥于事物的形式,一定违背义;而不以义为准则,则是为一己之私而不择手段的阴谋狡狯之徒。所以,《论语•里仁》指出:“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朱熹注引谢良佐的话说:“适,可也;莫,不可也。无可无不可,苟无道以主之,不几于猖狂自恣乎?此佛老之学,所以自谓心无所住而能应变,而卒得罪于圣人也。圣人之学不然,于无可无不可之间,有义存焉。然则君子之心,果有所倚乎?”<14>孟子也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15>朱熹注云:“大人言行,不先期于信果,但义之所在,则必从之,卒亦未尝不信果也。尹氏云:‘主于义,则信果在其中矣;主于信果,则未必合义’。”<16>张澜从四川保路运动开始,经历辛亥革命,北伐战争,第一、二次国共内战,直至抗日战争,其间世事大动乱、大变幻为历史上少有。政治上的波谲云诡,军阀间的背信弃义,使人民饱受战乱痛苦,流离失所,国家凋敝。张澜深切痛感拘泥于形式,放弃权略,不以正义的策略对付非正义的策略,必遭失败,所坚守的仁和义也会丧失。所以,他说:“能立,则义之为道也正;能权,则义之为用也神。要皆一本于天理之所宜以为制断而已矣”。<17>也就是说,通达“权变”的策略是坚守正义的生命线,务必充分注意,切不可粗心大意。
    必须指出的是,张澜所强调的不“泥于形”,“以其能合于权”,必须要有一条根本原则贯彻其中而不能动摇,这就是义:“惟能一以天理为制断,恒怀自尊之心”,“恒怀自强之心”,“能自尊,能自强,斯可与为义也”<19>,要自尊,要自强,必须先做到“知耻”。“羞恶之心,义之端也。”<20>一切通达,一切权变,必须以义为准则,必须合于民众的利益,否则,就是无耻,与禽兽无异:“耻即义之发见乎情者也。廉与耻皆义之一节,而有耻尤要,存之则进于圣贤,失之则入于禽兽。”<21>凡是无耻之徒,都要胡作非为,不在于其地位高低,为一己之私,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祸国殃民。张澜例举了四种人,是其无耻之盛者。第一种人,国家稳定时无正直的品行,国家混乱时变节投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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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2011年    来源: 南充市高坪区经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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